根据欧盟法规2016/678(GDPR)提供的信息
本信息系根据《欧洲个人数据保护条例》(2016/679)(以下简称“GDPR”)第13条及其后续修订和补充规定,以及意大利相关法律(包括2018年8月10日第101号法令)的要求,由Ice spa公司(地址:西西里亚街, 8/10 – 42122 雷焦艾米利亚 – 增值税号 01227810353( 以下简称“公司 ”),向通过网址https://www.icepharma.com访问本公司 网络 服务的用户提供。
提供此信息旨在向用户说明相关个人数据的 处理方式。
收集这些数据可能是因为您自愿提供了这些信息(例如,通过“联系我们”栏目向本公司发送邮件),也可能是通过分析您在网站上浏览的页面而获得的。本网站处理的个人数据将在下文详细说明。
收集的数据类型及用途
当您浏览网站https://www.icepharma.com 时,数据控制者可能会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有关访问者的信息。
浏览数据
用于运行本网站的计算机系统和软件程序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会收集某些数据,这些数据在使用互联网通信协议时会隐含地传输。此类信息无法与已识别的数据主体相关联,也不包含个人数据。 该数据类别仅包含IP地址、所请求资源的URI(统一资源标识符)地址、请求时间、向服务器提交请求所使用的方法、作为响应获得的文件大小、表示服务器响应状态的数字代码(成功、错误等)以及与操作系统和用户计算机环境相关的其他参数。
这些数据仅用于获取有关网站使用情况的匿名统计信息以及检查网站是否正常运行,并在处理完成后立即删除;目前,网站访问数据的最长保存期限不超过30天。
用户自愿提供的数据
用户若选择向本网站所列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即表示同意本公司获取发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以及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例如姓名、姓氏、地址、电话号码(座机或手机)。
通过此方式获取的数据仅用于处理用户的请求;发送用户明确要求的信息;履行现行法律、法规或欧盟立法规定的义务;以及满足相关机构(税务、司法等)的任何要求。
未经您事先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将这些信息用于营销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将其出售、传输、提供或转交第三方。
处理个人数据以实现前文所述目的的法律依据载于欧盟法规2016/679第6条第1款(b)项、第6条第1款(c)项、第6条第1款(f)项、第9条第2款(a)项及第9条第2款(b)项。
数据提供的可选性
除浏览数据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外,用户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个人数据,并仍可浏览本网站的各个栏目;但若未提供相关数据,则无法获得针对向ice spa提出的请求的任何回复。
Cookies
本网站使用Cookie,旨在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体验。有关此类数据及其处理的任何信息,请参阅相关章节:https://www.icepharma.com/cookies-policy
处理规则和方式
个人数据将通过计算机和/或远程信息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处理时间仅限于实现收集目的所必需的期限。我们将采取具体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数据丢失、非法或不当使用以及未经授权的访问。
数据处理是通过与所述目的密切相关的组织方法和逻辑进行的。
数据接收方
除 数据控制者外,负责网站运营或服务提供(如行政人员、系统管理员或其他员工,上述人员在未受特定正式法律义务约束的情况下均承诺遵守保密义务)的某些内部员工,以及经数据控制者正式指定为数据处理授权人员的外部人员/实体(例如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商、托管服务提供商、 IT公司、负责处理在线请求的业务合作伙伴或其他外部顾问),这些人员/实体均由数据控制者正式指定为数据 处理者。您可随时通过向本信息“联系方式”部分所列地址发送专门函件,向数据 控制者索取数据处理者的最新名单。
个人数据保护
数据控制者已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规定,针对数据处理开展了影响评估和风险评估:因此,其已实施了具体的安全措施,所有负责数据处理的工作人员均须遵守这些措施,以防止数据丢失、非法或不当使用以及未经授权的访问。
这些措施考虑了以下因素:
- 最先进的技术
- 实施成本
- 数据的性质
- 处理的风险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免遭意外或非法的破坏或篡改、意外丢失、未经授权的披露或访问,以及其他形式的非法处理。此外,在管理您的个人数据时,ice spa:
- 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确保这些数据恰当、相关且不过度,以满足上述目的
- 确保此类个人数据保持最新、准确,并在适当情况下予以删除
保留时间
浏览数据在处理完成后会立即删除;目前,网站联系数据保留时间不超过30天。
个人数据将通过计算机和/或自动化工具进行处理,处理时间仅限于实现收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通过“联系我们”或“在线服务申请”栏目进行互动的用户数据,将在最后一次有效联系结束后12个月内被删除。
数据主体的权利
作为数据主体,您享有《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15条及后续条款所规定的权利,即以下权利:
- 向数据控制者确认您的个人数据是否正在被处理;若正在处理,则有权访问该个人数据及以下信息: -处理的目的; -涉及的个人数据类别; -个人数据已披露或将披露的接收方或接收方类别,特别是当接收方来自第三国或国际组织时; -在可能的情况下,个人数据的拟定保存期限;若无法确定,则提供用于确定该期限的标准; -若数据并非直接从数据主体处收集,则提供有关其来源的任何可用信息; -是否存在自动化决策(包括画像),至少在此类情况下,应提供有关所用逻辑的重要信息,以及此类处理对数据主体的重要性及预期后果。
- 要求数据控制者在不拖延的情况下更正您的不准确的个人数据。考虑到处理的目的,数据主体有权要求补充不完整的个人数据,包括通过提供补充声明的方式。
- 在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时,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在不拖延的情况下删除您的个人数据:(a) 个人数据对于收集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目的而言已不再必要; (b) 数据主体撤回了作为处理依据的同意(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条第1款(a)项或第9条第2款(a)项),且没有其他法律依据支持该处理; (c) 数据主体根据第21条第1款对处理提出异议,且不存在凌驾于该异议之上的合法理由,或者数据主体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21条第2款对处理提出异议; (d) 个人数据已被非法处理;(e) 为遵守数据控制者所适用的欧盟或成员国法律规定的法律义务,必须删除个人数据;(f) 个人数据系为提供《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所述的信息社会服务而收集。
- 在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限制处理:(a) 数据主体对个人数据的准确性提出异议,限制期限应足以使控制者核实个人数据的准确性;(b) 处理行为违法,且数据主体反对删除个人数据,而是要求限制其使用; (c) 数据控制者不再需要该个人数据用于处理目的,但该个人数据对于确立、行使或抗辩法律主张是必要的;(d) 数据主体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21条第1款对处理提出异议,且正在核实数据控制者的合法理由是否优先于数据主体的合法理由。
- 以结构化、常用且可机读的格式获取您向数据控制者提供的个人数据,并将该等数据传输给另一数据控制者,且不会受到已接收该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者的阻碍,前提是:a) 处理活动基于同意或合同;b) 处理活动通过自动化方式进行。 在行使数据可携权时,数据主体有权要求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由一个数据控制者将个人数据直接传输给另一个数据控制者。
- 您有权随时基于与您个人情况相关的理由,反对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6条第1款(e)项或(f)项对您的个人数据进行的处理,包括基于上述条款进行的个人画像分析。
- 您有权不接受仅基于自动化处理(包括建立用户画像)作出的决定,该决定会对您产生法律效力或对您造成类似的重大影响。
- 向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需求或需行使前条所述权利,请 致函ice s.p.a. 数据控制人 (地址: via sicilia, 8/10 – 42122 reggio emilia),或 发送电子邮件至privacy@icepharma.com
本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隐私政策》所述的个人数据处理方式如有任何变更或补充,均将发布于以下网站:

